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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监督制度
2022-11-21    编辑:管理员    浏览:285

党风廉政监督制度

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始终坚持的一项方针,反腐倡廉,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是保证我们国家长治久安和政治、经济稳定发展的大事。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要的事来抓,从制度上杜绝以权谋私、行贿、受贿、贪污腐化等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。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一、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。

协会党支部书记对商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。商会负责人、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,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负直接责任。要把商会党风廉洁建设作为商会人员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,一起部署、检查、考核、落实。

二、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教育。

协会每年都要组织传达学习关于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、领导人员的重要讲话,开展廉政教育活动,学习执行重要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洁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要求。

三、 坚持原则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
对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要婉言谢绝,不索要钱物,不收红包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紧密联系实际,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商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。

四、 加强监督管理。

办事公开,增强决策的透明度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对举报群众不准打击报复,违者从严处理。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。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认真对待,妥善解决。设立投诉举报箱。保护党员、群众检举揭发他人违法乱纪及工作中问题和错误的权利,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。

五、 奖罚分明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。

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结合组织生活会,加强督促检查,进行廉洁自律,自查自纠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切实纠正不正之风。认真检查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,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,认真进行总结,从而增强团结,提高战斗力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评先争优,考核的重要条件,作为年终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。

举报请联系协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负责人:杨建洪13587211868